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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日至9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农科院党委进行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2024年12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科院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完成(含基本完成)14个问题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关于“院党委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工作全部由分管负责人牵头整改,未明确党委书记牵头重点问题整改工作,存在‘只挂帅不出征’问题。同时,党委书记在会上口头强调多,会下检查指导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张英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有关重要讲话以及党章、条例关于巡视巡察有关内容、《宜宾市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措施(试行)》《宜宾市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等关于巡察整改相关文件,传达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回头看”市农科院党委的反馈意见,成立了由院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回头看”整改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并牵头负责5个问题的整改。二是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于今年1月10日主持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审议巡察“回头看”整改方案及“3+1”整改清单,对班子成员、牵头部门及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提出要求。三是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的检查指导。巡察“回头看”以来,先后4次对科技项目储备不足、对新选育适合我市推广运用的新品种、新技术以及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成效不足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度和督查。
2.关于“整改方案印发后组织实施不到位,班子成员未认真推进和检查了解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具体整改情况不清不楚,未对巡察整改成效进行检查评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主动认领问题,推进问题整改,3名副院长主动认领了16个问题的整改,均分别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及时指导解决问题整改中的相关问题。
3.关于“从2023年开始,3名班子成员先后调整,未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认真交接、持续整改。院党委领导班子及3名班子成员在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未检视巡察持续整改问题,2023年度3名班子成员述职均未报告分管领域巡察持续整改工作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委及党委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持续推进问题整改,院党委领导班子及4名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及2024年度述职评议会上检视、报告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二是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委班子及班子成员是否按要求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和年度述职中报告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把关。
4.关于“集中整改期间和之后,未按要求专门针对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没有监督方案和实施计划,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缺失,对多数问题整改情况不了解、未掌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及院纪委全程跟踪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制定监督方案和实施计划,指导制定并参与审查整改工作方案,列席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并指导问题的整改。二是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来院开展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对院公务用车维修费过高、1名干部操办婚礼未事后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三是院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及时了解各责任部门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对科研物资及设备采购不规范、职工未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或会议纪律、科研经费使用进度慢等问题及时提醒。
5.关于“巡察反馈31个具体问题,19个具体问题基本完成整改,12个具体问题不同程度整改不彻底,其中问题整改不到位相对较多的牵头部门有综合管理部(7个)、科技管理部(2个)。”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基本完成整改的19个具体问题和不同程度整改不彻底的12个具体问题进行了再梳理和再整改。由分管综合管理部和科技管理部的领导牵头,先后召开了2次专题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逐项的研究,落实了具体的举措并长期坚持。二是强化压力传导。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召集召开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层层传导问题整改工作压力。三是将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各党支部、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对整改不力的部门进行扣分。
6.关于“‘科研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问题整改不到位。2023年以来,部分研究所科研储备项目少,省级科研项目立项少,未圆满完成市委2024年要求‘一核五带百园’建设中新选育适合我市推广运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专利和建立地方标准的任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我院主持或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会35次,新引进博士生2名,硕士生7名,强化了科研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了科技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二是提高了对各研究所的储备项目考核,2024年共储备项目52个,并于1月10日召开专题会听取了各储备项目负责人的汇报,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加强了项目的凝练与提升。三是督促各研究所进一步加大对新品种、新技术、新专利和地方标准的选育、集成、申报等力度,2024年以来,已审定(登记)品种28个次,推广新技术25项,授权专利42项,软件著作权7项,发布地方标准11个,圆满完成了市委2024年任务。其中水稻品种宜香优2115、宜香4245、宜香优2118、宜优1611,玉米品种宜单15,油菜品种宜油42、宜油27,马铃薯品种宜薯1号以及高粱品种宜糯红4号、6号、8号等11个品种推荐为2025年宜宾市主导品种。
7.关于“‘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成效不够明显’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科技管理部牵头,会同各研究所先后编印了《宜宾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新品种(新装备)介绍》和《宜宾市实用高效农业技术指南》,进一步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应用先进实用技术。二是全院2024年举办各类现场观摩会37次,并通过中国科技网、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网、四川观察、学习强国平台等宣传报道我院的科研工作和科技成果。三是2024年,通过“科技下乡万里行”专家服务团、科技特派团成员以及“三区”人才等形式,深入各乡镇、农业园区、种植大户开展技术培训和田间指导共计168场次,培训指导10815人次。2025年1-3月,已开展技术培训47次,培训指导人员2255人次,第一时间把技术送进千家万户,成果转化到田间地头。四是2024年各研究所在各区县建立示范基地70个,示范面积3万亩,展示水稻、玉米、高粱、薯类等新品种240个;2025年1-3月,已建立示范基地36个,示范面积4000多亩,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的试验示范工作,提高了我院科研成果的显示度和影响力。
8.关于“‘项目招投标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整改成效离市委市政府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招投标领域专家来院开展招投标法规及业务培训会1次,已安排2名负责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业务人员报名参加省、市组织的招投标业务培训,提升招投标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强化了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监督。2024年以来,院纪委参加实验室提升改造、仪器设备及科研材料采购招标现场监督10余次,确保项目招标过程规范、结果公平。
9.关于“理论学习宣传不扎实,重表面整改,轻实质整改,理论学习责任感、主动性仍然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及党委会会前集中学习制度,及时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最新重要讲话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人才工作、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重要论述,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为我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指引。二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制定《关于2024年度市农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的通知》,全年组织召开集中学习会10次,专题辅导2次,交流研讨会7次,参会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交流发言,派员列席旁听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达到了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
10.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够好。”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并认真落实了《宜宾市农业科学院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11.关于“财务报销审批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了财务报销票据的审核,修改完善了《宜宾市农业科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和《宜宾市农业科学院科研项目财务管理办法》。二是组织开展了全院财务培训,并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省、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岗位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12.关于“执行公务卡管理使用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公务卡管理使用培训,增强干部职工使用公务卡意识。二是已联系开户行来院对新进职工及没有公务卡的职工办理公务卡。
13.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修改完善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院国有资产采购、登记、使用、清查及报废各环节的管理。二是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了专项清理,启动2025年第1批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14.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院工会加强经费的报销管理,工会经费支出报销需经办人、经审委人员、工会副主席、主席签字后方可报销。二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确保工会经费应收尽收并及时入账(注:原宜字头工会2023年个人缴纳部份已于2024年10月9日入账)。三是工会账务实行了电子记账,改变了传统手工记账方式,提高了账务处理准确性及效率。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还有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成效不足’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针对科研人员的考核激励机制仍不完善,科研人员反映较多且比较集中。”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2024年以来提拔使用年青干部12名,17名职工晋升岗位等级,让有担当的干部有机会,想干事的干部有平台,能干事的干部有待遇。二是建立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结合、一线科技人员和综合管理部门科技人员分类考核的考核激励机制,在兼顾公平与效率基础上体现多劳多得、创新者多得。拟修订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和《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已进入征求意见环节。
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力争6月底前完成《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和《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修订。
2.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为配齐建强院纪检干部队伍,强化院纪委监督力量,落实了1名正科级专职纪检干部(院纪委副书记),启动了调整充实院纪委委员工作,提名4位年轻干部作为院纪委委员人选。二是安排了1名纪委委员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跟案学习,提升办案能力。三是制定了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方案和实施计划,对院党委、党委班子成员以及各责任部门落实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存在的整改进度慢、整改成效不好等情况及时提醒。
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力争5月底前完成院纪委委员调整工作,及时明确院纪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二是加强对新任纪委班子成员的培训,快速提升监督能力和办案水平。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扛牢政治责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市农科院党委将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改(含基本完成)的14个问题,随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进行的2个整改事项,院纪委、党群工作部要紧盯不放,确保6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完善管理制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重要契机,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提升全院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
(三)用好整改成果,推进高质高效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将解决具体问题与体制机制改革紧密结合,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农科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助力宜宾由农业大市向现代农业强市跨越体现更大担当、实现更大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农科院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1-6258533;电子邮箱493295589@qq.com。
中共宜宾市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15日
(撰稿:廖霏霏;校对:邓忠勇;审核:詹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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